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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须知

       尊敬的患者、患者家属或法定监护人、授权委托人:

      您好!衷心感谢你们的信任,选择到我院就医,为进一步密切医患关系,保证正常的医疗秩序。希望您能充分了解以下内容并配合。

1.请您携带本人身份证办理入院手续。必须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,包括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身份证号码、地址、联系方式及报销类别等。

2. 请您必须向医护人员详尽如实地提供与您健康有关的一切情况,包括本次患病的基本情况、既往病史、诊治经过、药物过敏史、家族史及其他有关详情。

3.请您及时足额缴纳医药费用,以免因欠款而影响您的治疗。

4.请您遵从医嘱积极配合治疗,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并与之合作,请不要翻阅病历,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同意您不得擅自到院外就诊、购药、私自请医师来我院会诊及采取其他治疗手段。

5.请您遵守医院的规定和制度,自觉遵守作息时间,不能外出或回家住宿。

6.请您自觉维护医院公共场所卫生及秩序,不乱扔果皮,不随地吐痰,请不要在病区、病室内吸烟、饮酒,不要自行使用热水袋。不要在病室内大声喧哗或做其他与诊疗无关且有碍医疗秩序的事情。

7.请您爱护公物并保管好您的物品。严禁使用各种电器,请节约水电。随身所带的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好。

8. 限制探视,医师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自理能力下达留陪人医嘱者请按要求留陪人,必须探视和(或)留陪人要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。请不要互串病房,以免引起交叉感染。

9. 请您尊重医护人员的人格权、人身权,不得向医护人员送礼、送 “红包”,不能侵犯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。 共同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。

10.请您不要泄露其他患者的病情和隐私。

11. 我们负责为您提供本院餐厅订餐服务,并负责将饭送到您床头。

12. 您身体出现不适或需要帮肋时,请使用床头呼叫器呼叫医护人员,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通知护士站,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医疗、护理服务。

13.住院病案于出院后7个工作日后方可提供复印(节假日顺延)。复印病历可通过两种渠道进行:线上“微病案”和来院窗口复印。若窗口办理,请按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,若不明确可与主管大夫联系或拔打病案室电话(5298872)询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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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小时咨询/投诉电话:0631-52988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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