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探视陪伴制度

发布时间: 2025-07-31 10:12:10 浏览次数: 50

一、住院病员住院期间尽量限制探视,因病情需要陪伴者, 经分管医生下医嘱,护士执行。由分管护士通知家属并在床头牌 上注明,撤陪人时通知家属并撤消。

二、探视者按规定时间进入病房,并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; 探视人员一次不得超过两人,不得带儿童进入病房。

三、危重病人应按规定探视。如病情不允许,医务人员有 权劝阻或谢绝探视。

四、查房及治疗时间,陪床人员应主动离开病室,如需要 了解病情,待查房结束后,向医护人员询问。

五、陪护和探视人员应遵守病房制度,保持病房内的整洁 安静,不喧哗、不吸烟、不随地吐痰。不乱串病房;未经允许不 得请院外医师会诊和私自给病人用药。

六、陪护人员不得随意进治疗室和办公室,禁止翻阅病历 及其他医疗记录。

七、陪护、探视人员应听从医护人员指导,爱护公物、节 约水电。如有损坏,按价陪偿。

   八、陪护人员如果出现发热症状,请主动离开病房并就诊。

九、如果有发热症状人员,请不要进入病房探视病人。

十、不得私自将患者带离至院外。

十一、陪护人员如违犯院规或影响医院治安,经说服教育 无效者,可停止其陪护,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。

十二、特殊时期,如疫情期间按照特殊时期的探视陪伴制 度告知书执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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