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根据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发生医疗纠纷,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:
一、双方自愿协商
我院医务科(法律事务科)是接待、处理纠纷的职能科室,患者对诊疗行为有异议,可以通过电话或到访的形式反映,通过法定程序解决。
地址:医院门诊楼二楼医患沟通办公室,电话:0531-5298821
二、申请人民调解
威海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威海市政府主导设立的调解组织,经医患双方同意,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。
地址:威海市环翠区统一路63号,电话:0631-5213369
三、申请行政调解
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我院上级行政主管部门,可以依据职权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。
地址:威海市环翠区青岛北路28号,电话:0631-5300011
四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
威海市张村镇人民法院对我院的医疗纠纷具有管辖权,患者对诊疗行为有异议,可以直接向该法院提起诉讼。
地址:威海市黄河街张村派出所西150米,电话:0631-12368
医院地址:威海市高区南苑路5号(55路公交车直达)
24小时咨询/投诉电话:0631-52988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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