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一、总则
为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,维护公众的健康权益,营造良好的医疗工作环境,提高城市文明水平,结合医院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二、控烟宣传
(一)在各楼入口处、门诊大厅、住院部、诊室、病房、会议室、走廊、卫生间、食堂、楼梯、电梯、停车场等重点区域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。
(二)医院范围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以及发布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。
(三)每位职工都有义务对控烟工作进行宣传和监督,对吸烟者耐心劝阻。
三、控烟措施
(一)医院室内全面无烟,即无人吸烟、无烟味、无烟头。室内不得摆放任何烟缸烟具。
(二)医院所有职工应当树立从我做起的意识,争当控烟表率,自觉做到不在禁烟区域吸烟、不敬烟。
(三)医院各科室不得接受烟草赞助。
(四)来访者或患者在室内吸烟的,被访者或医生护士有义务阻止。
(五)医务人员掌握控烟知识、方法和技巧,对吸烟者提供简短的劝阻和戒烟指导。
(六)戒烟门诊设有戒烟医生和戒烟咨询电话。
(七)各科室设立控烟监督员,负责本科室控烟工作。
(八)发现职工在室内吸烟或摆放烟缸烟具的 ,通报批评所在科室;一年内累计发现3次及以上,取消职工本人和所在科室当年评优资格,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。
(九)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,对主动戒烟并成功戒烟的职工给予表扬。
(十)无烟医院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进行控烟工作巡查或抽查,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,并通报结果。
四、附则
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。原《控烟制度》同时废止。
医院地址:威海市高区南苑路5号(55路公交车直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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